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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2〕285 号),为做好2024年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两年制2023级,三年制2022级、2023级,五年制2020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学杂费。

二、减免条件

(一)学生本人或家庭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学生父母双亡,确无经济来源的;

2.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3.学生本人身患重病(符合国家关于重大疾病的规定)正在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解决在校期间学费的;

4.边缘易致贫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此类学生名单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

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极其微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学费者。其他原因指: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非父母离异)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本人肢体残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陷入极度困难的。

(二)不具备申请资格的情形

1.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或者通报批评者;

2.上一学年至评审期间有课程不及格者;

3.上一学年至评选期间有旷课(含升旗、早操、晨练)记录者;

4.上一学年至评选期间有违纪外宿或晚寝迟归记录者;

5.吸烟、酗酒、生活铺张浪费者;

6.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7.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公益活动、集体活动者;

8.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

9.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者;

10.入学以来已获得学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者;

1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的其他情形。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减免学费一次。

三、减免标准

符合减免条件《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二)(三)(四)项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减免名额

基础教育学院5人、外语外贸学院7人、音乐舞蹈学院2人、艺术设计学院4人、学前教育学院8人、信息技术学院3人、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5人、餐饮旅游学院7人、财会金融学院5人、艺术教育学院3人,共49人。

五、工作程序

(一)学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4年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填写《2024年减免学费汇总表》(附件2),初审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与公示。

六、上报时间及材料清单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上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材料清单:

(一)《2024年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2024年减免学费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盖章纸质版。

联系人:张老师、朱老师,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地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五山校区行政楼306室,邮编:510640。

附件:1. 2024年学费减免申请表

2. 2024年学费减免汇总表

3.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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