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 季
三月(预备周~3周): |
1. 华师春季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 2. 互认选修申报、互认课程名单整理; 3. 新学期教学文件上报; 4. 广外上学期补考学生名单上报、领卷、补考; 5. 本年度学士学位外语报名报考工作; 6. 教学学院上交上学期委考、实践考试成绩; 7. 组织学生自行网上申报英语四六级证书转免; 8. 委考、实践、互认考试成绩册整理、制作; 9. 上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确定合作院校、专业申报、合作协议; 10. 草拟自考教学督导相关文件,跟进教学督导听课事宜; 11. 与华师进行年度第一次财务结算; 12. 主考学校学费分成校内分成划拨; 13. 互认选修名单录入教务系统; 14. 组织召开督导工作会议; 15. 华师论文答辩考试准备。 |
四月(4周~6周): |
1. 组织学生参加华师毕业论文答辩考试、论文报送; 2. 二级学院委考、互认课程、实践课程成绩册上交; 3. 通知学生查询或打印省4月统考、学位外语准考证和考试安排; 4. 华工、广外论文收集上报; 5. 与主考学校合同签订工作; 6. 上一年下半年申请的毕业证书领取、发放。 |
五月(7周~10周): |
1. 做好二级学院秋季班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资格审核工作(5月10日前); 2. 前学历设置应届生集体证明、往届生审核; 3. 学生上半年办理毕业登记材料收集、上交; 4. 委考机考安排; 5. 实践考试计划安排、出卷; 6. 自考教学督导劳务结算、报送。 |
六月(11周~14周): |
1. 二级学院上交毕业申请学生材料; 2. 二级学院上交实践考试试卷; 3. 毕业登记,毕业申请广州市招办初审、复审; 4. 自考委考领卷、考试(三所主考学校时间不同); 5. 自考实践考试(教学学院上报考试时间,可延续到7月); 6. 组织学生10月统考报考; 7. 下学年招生宣传工作; 8. 出具自考授课教师学时、毕业指导证明。 |
七月(15周~19周): |
1. 组织学生缴纳实践考试费,上报考试劳务; 2. 委考阅卷、回卷; 3. 成绩收集、报送; 4. 主考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发放; 5. 学期工作总结;学期资料归档及整理。 |
秋 季
九月(1周~4周): |
1. 华师秋季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电子版提交。 2. 互认选修申报; 3. 新学期教学文件上报; 4. 广外上学期补考学生名单上报; 5. 教学学院上交上学期委考、实践考试成绩; 6. 老生缴纳学费,开课; 7. 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8. 广外委考补考考试; 9.与华师结算上年度第二次学费、委考费、论文指导费,结算入账; 10.跟进华师考前辅导安排; 11.组织召开督导工作会议; 12.广州市招办助学机构年度备案。 |
十月(5周~8周): |
1. 华师毕业论文答辩考试。答辩试卷、论文纸质版交主考学校; 2. 下半年学位申请工作; 3. 自考新生预报名信息填报; 4. 教学学院上交本二级学院委考补考、互认课程成绩册; 5. 新生信息确认,导入系统和缴费; 6. 学生本学期末委考课程报考,学生委考费缴纳和报考确认; 7. 新生交费确认、报名确认及开课; 8. 委考、实践、互认课程成绩上交录入; 9.统计自考招生情况; 10.核算自考办学成本; 11.领取广外补考试卷; 12.核查、整理与上报外聘教师信息; 13. 新生名单导入及缴费跟踪; 14. 发放6月份申请的毕业证; 15. 跟进开班安排。 |
十一月(9周~12周): |
1. 春季班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撰写资格审核工作(11月10日前); 2. 学生华师毕业论文答辩网上申请; 3. 新生正式报名; 4. 12月委考考试安排; 5. 毕业登记准备,通知学生做好前学历鉴定; 6. 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相关资料(纸质材料)整理上交; 7. 二级学院组织实践考试学生报考,安排老师命题; 8. 收集、整理学籍异动信息; 9.华工教学检查; 10.互认选修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系统,跟进互认课开课教学情况; 11.跟进准考证号生成情况; 12.上交华工、广外教学材料; 13.华工教学会议。 |
十二月(13周~17周): |
1. 毕业申请学生材料上交继续教育学院; 2. 实践考试安排、试卷上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 毕业登记、复审; 4. 自考委考考试(三所主考学校时间不同,时间延续到1月); 5. 自考实践考试(教学学院上报考试时间,可延续到1月); 6. 华工财务结算; 7. 广外学籍信息导入; 8. 华师教学评估; 9. 广外学费结算。 |
次年一月(18周~20周): |
1. 发放华师学位证书; 2. 委考阅卷、回卷; 3. 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4. 学期末自考电子资料、档案整理。 |
备注:各阶段工作具体安排以上级文件和学校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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