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为恶意软件提供“免杀服务”获刑

发布时间:2023-05-04

00后”男子张某(化名)初中辍学后,在网上自学“软件免杀技术”,为多个涉赌、涉黄、涉诈软件提供“技术支持”,非法获利近8万元。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从初中辍学的张某无固定工作,从事过木工、餐厅服务员、房产中介等多个工作,每份工作都干不长。2021年的一天,张某上网的时候,无意中看到有人可以帮忙对软件“报毒”进行处理,躲避手机安全软件检测,让普通手机用户难以发现自己安装的是恶意软件。张某开始自学并很快掌握了“相关技术”。

之后,张某开始在网上打广告,收费为他人提供“手机软件免杀”服务,每修改一个软件,收费100元到200元不等,多的时候收费2000余元。不管这些软件是涉赌、涉黄,还是以窃取用户信息诈骗为目的,张某都来者不拒。他甚至在广告中公开宣称“黄色、暗雷、各种类型软件都可以”。靠这种非法手段,短短8个月时间,张某获利7.8万余元。

而张某修改过的软件,也被人用来实施各种违法行为。20214月,河北沙河一男子报案称,在他人引诱下下载安装了一个软件,在上面完成所谓的刷单任务后被骗3.6万元,而这个软件正是张某修改过的一个软件。

202112月,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张某的犯罪行为,电话联系张某要求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张某按规定时间到达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不法事实。法院审理过程中,张某主动上交了全部违法所得,并主动缴纳了罚金。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提供技术支持,违法所得达7.8万余元,情节严重,已经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考虑到张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上交赃款等从轻、从宽情节,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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