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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学生会章程》的通知(粤外艺职院团〔2021〕6号)

发布时间:2022-11-21

2021 年 11 月 8 日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是在中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员会领导下,由共青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委员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

第三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和广东省学联的指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加强学校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

(三)倡导、组织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

(四)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指导并协助各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树立本校同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 本会在宪法和法律、学校章程及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五条 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两会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民主选举产生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学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取得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权力。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学生骨干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四)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合法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十一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是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广大学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十二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三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代会常设机构会议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并经校党委审议批复后,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第十四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按以下原则产生代表:

(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十五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六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代会代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十七条 代表资格的终止:

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审查资格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代表所在班级、学院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补选。

第十八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代会须有应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学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实际到会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学代会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为通过。

第十九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须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经差额选举产生。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二十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是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可聘任学校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第二十二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配合学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的专职副书记,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二十四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校学生会工作部门,工作机构及部门的设置与调整应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确定。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 6 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 至 3 人,不设部门助理岗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 6 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不超过60人。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五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包括学院学生会及班委会,形成“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校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学院学生会对班委会有指导职责,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第二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学院学生会协助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 学院学代会或全体学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报本学院党组织批准,并报本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学院学代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参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学代会的学生代表产生办法产生。

第二十九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日常工作,向本学院学代会或全体学生大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建立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 1 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全部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的制度。建立校级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三十条 各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3 人,主席团成员须在本学院学代会或全体学生大会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经所在学院党组织批准后生效,报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部门设置与调整应在所在学院团组织的指导下确定。

第三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由所在学院团组织专职干部担任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各项工作。

第三十三条 各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或修正案)经本学院团组织核定后报本会核准,经本会核准后报本学院党组织审定,所在学院党组织审定后由本学院学代会或全体学生大会审议通过,报本会备案。

第三十四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本单位,由全班学生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受所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学生会指导。

第三十五条 班级实行“班团一体化”制度,由班长兼任团支书或团支部副书记。班级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与所在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三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具体遴选条件为:

(一)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原则上为共青团员或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群众基础好,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八条 严格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

(一)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三)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及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学院党组织确定。

(四)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 50%。

第三十九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四十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要事项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学生工作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四十一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奖评优、评测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章程解释权归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委员会)所有。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原《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会章程》(粤外艺职院团〔2020〕1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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