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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法院,体验庭审|上篇

发布时间:2023-07-10

艺法同行社会实践队

第七站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请跟随小艺

一起看看吧

      为让队员们近距离接触庭审现场,切身感受法律威严,领会法律施行价值,2023年7月4日,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法同行社会实践队在李丹丽老师和彭斌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进行旁听研学

 

图:实践队在法院门口合影

      经过层层安检后,实践队顺利进入法院,队员们分成两个小分队,分别由两位指导老师带领到达指定法庭旁听。

 

案件1:共有物分割纠纷

      被告与原告父亲系夫妻关系,在原告父亲离世后,根据遗嘱,原告父亲的房子分别由原告继承四分之三的份额,被告继承四分之一的份额。原被告双方同意,由原告购买被告的四分之一份额,但双方无法就购买份额涉及的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提起诉讼。

案件2:交通事故纠纷

     原告是一名骑手,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将保险公司、机动车车主、原告所在单位告上法院,主张以上共同被告对自己承担连带责任。原被告双方均认为自身对事故发生无需承担责任,双方亦无法就伤残鉴定报告、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且均需要提交补充材料证据,故法官宣布等原被告双方材料提交完毕后再二次开庭。

      旁听结束后,队员们参观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服务环境、体验终端设备等,进一步感受到互联网加持下智慧法院建设的与时俱进。法院自助服务终端等智能平台,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司法为民,而司法为民就要司法便民,普通人对于司法的直观感受、对于正义的直接认知,往往是从立案的程序开始的。

 

图: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让我们一起看看

队员们旁听后的感想吧

视频】

 

请关注艺法同行社会实践队下期播报哦!

文字编辑|吴耿洁 黄子淇

图片来源|艺法同行实践队

图片排版|黄子淇 刘杜冰

初审|李丹丽 张艳华

复审|周丽莎

终审|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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