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
姓名 |
张三 |
学号 |
20130150101 |
所在学院、年级、班 |
基础教育学院2013级五年制英语教育1班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5年1月 |
籍贯 |
广东广州 |
政治面貌 |
共青团员 |
家庭住址、 邮编、电话 |
广州市××区××路××号 510000 02011111111 |
宿舍房号、 电话 |
E栋110宿舍 13500000000 |
主 要 违 纪 事 实 |
张三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周至第×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累计旷课25节。 |
所生小 在违组 学纪意 院处见 学理 |
经查,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小组认为张三违纪事实确凿,经多次教育无悔改,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考勤制度》三之(三)规定,“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建议给予张三严重警告处分。 签名(盖二级学院公章):××× ××××年××月××日 |
教 学 务 生 处 处 意 意 见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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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会 校处意 学理见 生委 违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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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公 校会 校意 长见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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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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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当事人违纪情况陈述书、申辩告知书、申辩笔录、考勤登记表(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