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违纪处分登记表
姓名 |
张三 |
学号 |
201100150226 |
所在学院、年级、班 |
基础教育学院2011级五年制英语教育专业2班 |
性别 |
男 |
出生年月 |
1995年1月 |
籍贯 |
广东广州 |
政治面貌 |
共青团员 |
家庭住址、 邮编、电话 |
广州市××区××路××号 510000 02011111111 |
宿舍房号、 电话 |
燕岭E栋110宿舍 13500000000 |
主 要 违 纪 事 实 |
2015年1月16日,在燕岭校区阶梯一课室参加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翻译理论与技巧》课程期末考试中,出示答案给他人抄袭。 |
所生小 在违组 学纪意 院处见 学理 |
经查,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小组认为张三违纪事实确凿。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考试违纪处理规定》中作弊处理第1条“出示答案给他人抄袭,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规定,基础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建议给予张三记过处分。 签名(盖二级学院公章):××× ××××年××月××日 |
教 务 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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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纪会 校处意 学理见 生委 违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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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公 校会 校意 长见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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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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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当事人违纪情况陈述书、申辩告知书、申辩笔录、考场记录单(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