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学院学生上课请假审批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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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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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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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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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 时间 |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
年 月 日(□上午□下午) |
具体请假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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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病假(附医院证明): 证明人: 年 月 日 |
事假: 证明人: 年 月 日 |
班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任课教师签名确认 |
签名: 年 月 日 |
注:1、请假一天之内且回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不在,可用短信或电话联系,可以通话记录或短信记录为证;请假三天以内,须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再到辅导员审批。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之内,须经班主任、辅导员签署意见后,再报院主任批准;请假一周以上,须经班主任、辅导员审批后,再由院主任出具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3、请假必须提前请,凡请假未经批准,或超过请假期限,或“先斩后奏者”,一律以旷课论处。
4、请假事项要填写清楚,必须附上有关资料,病假需医生证明。三天之内的事假证明人可以为考勤员或班长;三天以上的事假证明人为家长。
5、请假审批表经过审批后,交由考勤员,在上课时向任课老师签名确认。
强调:考勤员保管请假审批表并指导同学,凡请假的同学都要及时到辅导员处登记,逾期不回的及时报告;周末将所有的审批表交由年级自律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