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11-01 11:10  

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集团办学各校区:

根据集团办学发展规划和学校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专业招生计划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计划申报原则

(一)根据校区资源条件安排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集团办学规划及校区资源条件,五山、燕岭、龙洞、花都校区安排高职生,海珠校区、天平架校区以高职生为主,适当安排中职生(安排高职计划后,剩余床位再安排中职生),五山、燕岭安排“2+0”本科生(以2020级为基数500人)。二级学院同一专业不跨校区安排招生计划。各校区床位数据及二级学院招生专业教学点安排详见附件1。

(二)按照专业发展质量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近两年报考人数多、报到率高、休学退学转专业率低、就业率、就业专业相关度高的专业可适度扩大招生规模;省级品牌专业和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专业应保持一定的招生规模;第一志愿报考率、新生报到率、就业专业相关度低的专业适度减少招生规模。新专业应根据师资和实践教学条件等可承受度考虑招生规模,不宜太大。

(三)教学条件应达到招生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每个招生专业的师资及实践教学条件应当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每个专业必须有专业核心课专任教师,专业专任教师数(不含专业群平台课程)不低于3人;有能满足教学使用的实训室;有长期稳定的校外合作企业。

二、计划申报程序

(一)申报(11月8日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专业发展规划、现有专业教学条件、校区床位资源状况等,结合春季(3+证书面向中职毕业生,依学考面向高中毕业生)和夏季招生计划的比例要求,提出2022年招生专业、类型、学制、计划,并组织专业教师进行论证,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填写招生计划申报表(详见附表2)。

(二)审核(11月12日前完成)

各二级学院需在11月8日前将填写的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报送招生办。招生办联合教务部对照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申报专业教学条件、近年招生就业状况等,对二级学院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审核,不符合本年度招生计划申报原则及条件的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重新调整、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论证。联系人:吴华雄,电话:38458158,邮箱:wuhx@gtcfla.edu.cn

(三)论证(11月20日前完成)

招生办汇总、整理各二级学院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牵头组织人事、教务、财务、后勤、实训等部门人员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论证,重点论证专业招生计划与校区资源条件、专业发展规划、专业教学条件、办学成本等方面的匹配情况,提出计划平衡、调整意见。招生办根据论证意见编制2022年全校高职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提交学校审定。

(四)审批(12月5日前完成)

2022年高职招生计划提交招生委员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并编报进招生考试系统。

三、计划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学校的部署要求,把握招生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校区资源(含学生住宿床位)状况,科学合理编报专业招生计划,推进学校专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计划申报。二级学院要明确专人跟进专业计划编制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及时间节点,落实好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每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工作,按时保质填写、报送专业招生计划申报材料。

(三)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服务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深入二级学院,积极做好招生政策咨询、资源条件支持、资料信息提供等服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审核、论证、汇总,确保高质量完成招生计划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各校区床位及招生专业教学点安排表

2.2022年二级学院专业招生计划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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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

附件1:2022年各校区床位及招生专业教学点安排表

校区

2022年可用床位

安排学院

备注

燕岭校区

1407

基础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学院

(含国际教育学院)


五山校区

1964

音乐舞蹈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信息技术学院


艺术教育学院


海珠校区

1413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安排部分中职计划

龙洞校区

1350

外语外贸学院


财会金融学院


花都校区

1016

餐饮旅游学院


天平架校区

650

根据需要安排

安排部分中职计划

合计

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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