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1〕27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范围
(一)减免对象是目前在校的全日制二年制2020级、三年制2020级、2019级、五年制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学杂费。
二、减免学费的条件
减免学费学生本人或家庭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学生父母双亡,确无经济来源的;
(二)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学生本人身患重病(符合国家关于重大疾病的规定)正在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解决在校期间学费的;
(四)边缘易致贫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此类学生名单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
(五)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极其微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学费者。其他原因指: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非父母离异)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本人肢体残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陷入极度困难的。
三、减免标准
符合减免条件第六条第(一)(二)(三)(四)项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减免名额
基础教育学院2人、外语外贸学院7人、音乐舞蹈学院2人、艺术设计学院2人、学前教育学院3人、信息技术学院3人、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2人、艺术教育学院3人、海珠校区(含高职扩招)3人、龙洞校区(含高职扩招)3人、天平架校区(含高职扩招)2人、学前试点学院3人,共35人。
五、提交材料
1.《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佐证材料)
2.《减免学费汇总表》
六、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书写、复印或打印,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五山校区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附件2《2021减免学费汇总表》发送至xszz@gtcfla.net。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入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工作能够顺利、有效进行。
附件:
1.2021年减免学费申请表
2.2021年减免学费汇总表
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