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1-11-04 10:57  

关于做好2021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学〔2021〕271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范围

(一)减免对象是目前在校的全日制二年制2020级、三年制2020级、2019级、五年制2017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其他学杂费。

二、减免学费的条件

减免学费学生本人或家庭须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一)学生父母双亡,确无经济来源的;

(二)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三)学生本人身患重病(符合国家关于重大疾病的规定)正在医治,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法解决在校期间学费的;

(四)边缘易致贫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此类学生名单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

(五)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收入极其微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无法解决其在校期间学费者。其他原因指: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非父母离异)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本人肢体残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陷入极度困难的。

三、减免标准

符合减免条件第六条第(一)(二)(三)(四)项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条件之一者,可一次性减免学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四、减免名额

基础教育学院2人、外语外贸学院7人、音乐舞蹈学院2人、艺术设计学院2人、学前教育学院3人、信息技术学院3人、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2人、艺术教育学院3人、海珠校区(含高职扩招)3人、龙洞校区(含高职扩招)3人、天平架校区(含高职扩招)2人、学前试点学院3人,共35人。

五、提交材料

1.《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佐证材料)

2.《减免学费汇总表》

六、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书写、复印或打印,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五山校区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附件2《2021减免学费汇总表》发送至xszz@gtcfla.net。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深入调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申请减免学费工作能够顺利、有效进行。

附件:

1.2021年减免学费申请表

2.2021年减免学费汇总表

3.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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