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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信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专业创新学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2012-09-30 12:08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信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专业创新学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为提高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院学生在课内学习和课外活动均衡发展,鼓励人才冒尖,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彰显我院教学管理特色,推动教育教学机制改革,激励教师自觉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学改革氛围,根据相关文件制度,制订此试行规定。

一、创新学分的性质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科研和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二、创新学分范围

为了充分体现能力为本,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在课程考核上实施“以赛代考”、“以证代考”、“技能对等”、“学分互认”、“奖励学分”等创新学分制度。

(一)以赛代考。在课程教学中,鼓励学生参加对应的技能竞赛,对于获得省级竞赛三等奖以上名次的学生可以免去课程考试环节,按照良好等次以上给予成绩。个人各类竞赛奖励或名次,国际性奖励可获8~10个创新学分,国家级奖励可获7~10个创新学分,省级奖励可获4~6个创新学分。集体竞赛奖励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参照以赛代考成绩予以评定创新学分。具体如下:

比赛名称

学分

可选择的代替课程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一等奖)(网络应用部分)

9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1、网络操作系统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二等奖)(网络应用部分)

8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1、网络操作系统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三等奖)(网络应用部分)

7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1、网络操作系统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一等奖)(网络应用部分)

6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1、网络操作系统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网络应用部分)

5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1、网络操作系统

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省级三等奖)(网络应用部分)

4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1、网络操作系统

广东省“东软杯”网络攻防大赛一等奖

4

计算机数学、任选课

广东省“东软杯”网络攻防大赛二等奖

3

计算机数学、任选课

广东省“东软杯”网络攻防大赛三等奖

2

计算机数学、任选课

广东省“多迪杯”网页设计比赛一等奖

4

网站规划与网页设计、美术设计基础

广东省“多迪杯”网页设计比赛二等奖

3

网站规划与网页设计、美术设计基础

广东省“多迪杯”网页设计比赛三等奖

2

网站规划与网页设计、美术设计基础

(二)以证代考。已经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一级证书或同等水平以上证书的学生可以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已经取得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或同等水平以上证书的学生可以免修《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其他以证代考课程根据各专业特点由教学部门提出,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教务处公布执行。具体如下:

证书名称

可代替的课程

CCNA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

CCNA SECURITY

网络安全与防范1

CCNP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安全与防范2

CCNP SECURITY

网络安全与防范2

CCIE

局域网技术与组网工程、网络操作系统、网络规划与设计

CCIE SECURITY

网络安全与防范1 网络安全与防范2 网络操作系统

(三)技能对等。对于实训(实习)课程,根据课程教学标准,可以采用教学目标等同的项目进行实训(实习)教学,并通过相关考试取得课程成绩。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的,通过指导老师评定,可视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四)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按支教时间奖励学分,支教一周奖励1学分;其他形式的支教项目参照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给予奖励学分。其他社会实践项目由教学部门提出,教务处进行审批。本项目奖励学分代替必修课学分不超过3分。

(五)针对外出学习的交流生,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要求对学生作好选课指导,交流生在外交流期间所取得的学分,可以根据“学分互认”对等我院课程的学分。

(六)针对特殊活动(如学生参加亚运会志愿者、参加广交会服务等大型活动)进行的课程及学时调整,根据相关政策及“技能对等”原则,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通过,可以对相关课程给予“合格”以上评价并给予相应学分。

(七)对于特殊类学生(如特长生、退伍军人等)要充分发挥其特长,合理利用“技能对等”、“学分互认”等原则,由学生所在系提出,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通过,可以对相关课程给予“合格”以上评价并给予相应学分。

三、创新学分制度的实施

(一)学院教务处负责创新学分的评定。

(二)学院每学期第十五周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本人填写创新学分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信息技术系审核汇总后向教务处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教务处评定后,可获得创新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三)如遇特殊情况,教务处可以举行临时性创新学分评审会议,以及时评定学生的创新成果。

(四)创新学分的指标列入奖学金、三好学生评比的有关条款。

(五)除本实施办法规定的创新学分可以代替的课程外,其它创新学分只可以代替选修课学分。

(六)创新学分所代替课程成绩一律评定为优或良,按百分制给予85或90分的成绩。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信息技术系负责解释。

附件: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创新学分申请表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创新学分申请表

申请人

学号

系部

专业

具体

情况

说明

创新

学分

申报

类别

项目名称

对应课程

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

课程类别

以赛代考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以证代考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技能对等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学分互认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奖励学分o

( )分

项目名称

申报课程

课程学分

课程成绩

课程类别

奖励学分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优o良o

必修课o

选修课o

系(部)

意见

系部主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处处长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和申请系(部)留存。 教务处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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