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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学院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5-11-03 09:38  

1.实施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制,即“一支笔”审批制度;遵守学院的财务规章制度,涉及重要、重大财务开支,执行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制度。

2.本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行政办公、教学教改活动及教师研修等活动经费属于计划预算内开支,遵守学院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3.对本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工作等有关人员介绍学院预算项目名称、范围和使用指引,利于开展教学教研及学院专业拓展活动。

4.教研室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在预算范围内提出使用经费申请,学院院长根据规定审定,报呈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5.学院院长统筹包干经费、创收经费等计划项目、使用审批及管理调控,以达到使用效益的正确和完整性。

6.合理定额教师范畴和学生范畴使用经费及项目,便于工作的计划性和实效性。

7.明确职责、权限,适时向党政联席会议如实报告收支具体事项,并接受集体审议。

8.建立经费使用内容记录,作为学院教学管理业务档案,适应学院的目标管理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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