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课题申报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附件1)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五、课题范围
《课题指南》(附件2)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根据个人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六、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3)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项目完成时限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三年左右,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八、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九、《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附件5)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十、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两套样书。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十一、课题申报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至2012年2月10日。课题申请人须在2012年2月1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zouyl@gtcfla.net.com,并上交纸质材料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活页一式7份,其中7份活页一同夹在第一本申请书内,请不要分开夹在每一份申请书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要装订在《活页》首页)。
十二、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下载地址:http://www.gdpplgopss.gov.cn/ghgztz/201112160018.htm(广东省社科规划办)。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2.课题指南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下载地址:http://www.npopss-cn.gov.cn/GB/219644/15069204.html)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课题论证>活页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