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2016年招标、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现开始受理申报。请申报人对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招标或专项课题)。
一、招标课题
(一)申报条件
招标课题面向副高以上职称教师申报。未达到高级职称的中级职称教师,须有两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或所在单位推荐方可申报(二级学院由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推荐、教辅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推荐),同时,申报人须具有至少2项已结项校级以上课题的主持经验。已有在研校级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申报指南
经二级学院报送2016年招标课题指南,科研处汇总整合,校学术委员审核,现确定本年度招标课题须紧密围绕学校以下重点工作内容展开研究:
1.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内容;
2.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内容;
3.省创新强校工程建设内容;
4.省高职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1.课题申报人要提供《招标申请书》1份、活页12份(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与活页分开装订。在2016年2月25日前,将纸质版交到科研处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kyc@gtcfla.net。
2.招标课题研究时期为两年,因客观存在的困难、特殊情况未按时完成,需申请延期的,最多延期1年。
3.在课题研究截止日(结题)前,课题组必须向科研处提交一份完整而详细的研究报告(打印版和电子版)。论文、专著等其它成果形式按相关规定执行。研究成果需得到学院或相关部门的采用,能推进学院的发展。
(四)评审程序与经费
1.科研处将于2016年3月上旬,组织招标课题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所有申请书审议后,评选出初步入围课题。每个入围课题组通过答辩后,由评审组最终确定立项课题。
2.招标课题的资助经费为1.5万元。将根据课题研究成果被学院采纳的情况及贡献大小,评选出合格、良好和优秀等级,按照不同的等级给予追加经费,追加经费标准为:等级为良好、优秀依次追加0.5、1.5万元。经费来源于学校校级科研项目专项。
联系人:邹玉兰,电话:020-38457753(7753),邮箱:kyc@gtcfla.net。
二、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
依据上级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粤教毕函〔2015〕37号)的要求,今年学校设立了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1.2016年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工作为宗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并在实际工作中得以应用或被学校相关部门采用,推进学校发展。
2.科研处为课题指导单位,创新创业学院为课题管理单位,统筹2016年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申报、评审、管理和课题成果运用单位。经费来源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
3.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分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重点资助课题负责人要求副高职称以上(含副高职称)专业技术职称,共立项2-4个,每个给予2万元课题经费,研究周期为2年。重点资助课题鼓励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牵头申报,牵头单位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单位或外校参与;一般资助课题共立项5-8个,每个给予1万元课题经费,研究周期为1年。一般资助课题鼓励承担创新创业教育实际业务工作的人员积极申报。
4.申报者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根据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2),选择合适的课题填写课题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进行申报。
5.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课题研究,最终提交成果为: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1份相关调研报告、1份工作措施方案以及1份应用实际工作的佐证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各课题项目研究成果须经课题评审小组鉴定才能结项。拥有专著研究成果追加3万元课题经费。
6.课题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请将课题项目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与活页分开装订。请将纸质版交到学生处3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hongzj@gtcfla.net。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项目。
7.联系人:钟之静 38458153 邮箱:zhongzj@gtcfla.net
附件:
1.招标课题申请评审书
2.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指南
3.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课题申请书
科研处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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