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教〔2017〕464号)要求,教务处近期将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范围
凡学生修读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重修:
1.课程经补考一次后仍不合格者;
2.第一次重修考试后仍不合格者;
3.在课程考核中旷考者;
4.单独开设的实验、设计、实习等实践性课程不及格者;
5.因考核作弊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成绩被认定为零分,经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
6.课程考核资格审查中被取消参加考核资格者;
7.因转专业、转学、休学等原因,学生错过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常开课时间的必修课程;
8.其它原因需要重修者。
二、重修方式
我校重修有插班重修、自学重修、辅导班重修等三种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已的学习和二级学院(部)教学情况选择其中之一。具体要求参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附件1)第三条规定。
三、重修学生名单查询
重修学生名单已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生成。教学秘书在客户端中查询,具体操作如下:成绩管理→重修成绩处理→重修成绩报名名单统计→重修学年、学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关联课程的正考学年学期→选择专业、年级、班级→按条件查,选择“是否在校”→勾选“必修课”“选修课”→点击“生成名单”按钮,名单即出。
重修名单由学院通知到学生,学生登录正方系统查询历年成绩。因学籍异动(如参军入伍、休学、复学等)不需参加重修的学生请在重修报名前办理相关手续。
四、重修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8日—3月25日
五、重修申请程序
1.重修学生须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和课程代码(体育课的课程信息详看附件2)等相关内容,填写《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3),于3月25日前提交给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确认。
2.各二级学院将已经过审核确认的重修学生信息汇总后,于3月29日下班前将《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和《学生重修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于4月8日前以书面及邮件等形式,将已完成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等材料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六、重修考核
1.插班重修学生的课程考核随听课班进行,若重修课程与其它所学课程在考核安排上出现冲突,学生应事先向教务处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参加冲突课程中的一门课程的考核,其他冲突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在该学期结束后或下一学期初统一组织安排。
2.自学重修学生的课程考核由原开课学院(部)安排在本学期末考试周进行。
3.辅导重修学生的课程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本学期末考试周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4.各二级学院须将参加课程重修考试的学生通知到位。
七、重修成绩的记载
重修成绩的记载参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欣倪,联系方式:38457791。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2.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体育课程表
3.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
4.学生重修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