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自2007年以来,我院已经举行了三届“教学观摩月”活动,取得较大成绩,收到较好效果。今年,在总结前三届“教学观摩月”活动的基础上,决定推荐2010—2011学年教学特色课程和举行第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确定今年4月(第7—10周)在全院举行第四届“教学观摩月”活动。届时安排13名教学特色课程任课教师上课,在全院进行观摩教学。
二、活动要求
1.要求2009年以后进校的青年教师至少选听课程8门(2门/周/人),其他教师至少选听4门,并认真填写听课表交系部;体育教研室教师一律要听体育专业的教学特色课程;
2.要求各系(部)于5月6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本系(部)教师的听课记录表统计并装订好交评估督导办公室;
3.名系部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负责,组织1—2篇听课心得体会文章,于5月15日前交评估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到评估督导办公室吴梅芳的邮箱(wumf@gtcfla.net);
4.要求任课教师撰写教学特色课程的每节课(或单元)的教案略案,复印并负责在上课时发给听课教师。观摩月后撰写一篇教学心得体会文章,并组织1-2篇学生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于5月15日前交评估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到评估督导办公室吴梅芳的邮箱(wumf@gtcfla.net)。
三、教学观摩特色课程任课教师的待遇
鉴于担任教学观摩特色课程教学的教师所起的示范作用及为此付出的辛勤劳动,所以决定在课酬补贴、系(部)目标管理评估、教师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体现。
附件:第四届教学观摩月任课教师课表
教学督导委员会
评估督导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