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文明”的假期,现将我院本学年寒假及寒假前后有关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一)学生放假时间:1月15日—2月21日
(二)教师放假时间:1月16日—2月20日
(三)行政人员放假时间:1月17日—2月19日
二、寒假期间及寒假前后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按有关规定做好期末考试、评卷、成绩归档和下学期开学有关教学、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
(二)要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要深入基层、走近师生,办实事、办好事、送温暖,着力解决家庭困难师生、离退休教职员工等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三)切实加强校园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寒假前保卫处要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检查,全面查找学院各方面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措施及时整改。加强校园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各部门单位要督促本部门师生员工在离开办公室、课室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加大校内交通纠察和车辆出入管理力度,防止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治安保卫措施,严格执行保卫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各系在放假前要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有关部门要落实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校园网络监控,及时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密切关注校园网上舆情动态,积极开展网上互动交流,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学生关心的问题。
(五)全体师生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个别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离校或延期返校者,须按请假审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或旷工论处。
(六)加强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渠道。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严格信息报告制度,遇有重要事项和情况,及时报告学院院长办公室。
1.寒假期间,学院在院长办公室设总值班室,由办公室人员值班,值班电话:38457353。值班工作总负责人:叶康荣,联系电话:13380025608。
放假期间如需盖学院公章,请于每周三上午9:30—11:30到办公室秘书科办理。
2.保卫处负责安排保卫人员值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安排校园网管理人员值班;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安排各相关中心、车队值班。
3.值班人员安排表请于1月12日前报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彭海雄处。
预祝全体师生员工春节愉快、阖家安康!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