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两校区窗帘更换、维修计划的通知
为确保教学、办公、师生生活的正常运行,现将更换、维修两校区窗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日期:2015年5月26日-2015年5月28日。
二、申报范围:各部门办公场所、公共场所、教学楼公共区域、图书馆等。
1.本着节约资源实用能用的原则,尽量利用现有资源,仅申报必须更换、维修的窗帘,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本项目由后勤处专项经费支出;
2.各部门、单位办公区域范围内申报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申报;
1.申报部门填写《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窗帘更换、维修计划表》(见附件),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后勤处资产管理科张周明处(需同时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邮箱zhangzm@gtcfla.net),联系电话为38458751、13602724696,办公地点五山校区9栋学生宿舍213室。
2.资产管理科将汇总申报项目,会同申报部门现场核实,在5月29日前报后勤处审核;
3.后勤处将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程序要求安排招标采购。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本着节约资源、实用能用的原则申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