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教材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材立项资助管理办法》,现对校内自编立项教材进行验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验收对象
列入2009年—2013年校内教材立项项目。
二、验收条件
1. 2015年6月31日之前能正式出版的立项教材;
2. 教材已在本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使用;
3. 教材的编写者是学院在岗在编教师。
三、材料要求
1.教材编写者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学院教材验收申请表》一份,样书一本,报所在教研室,校内多人参编的,只需共同申报一次;
2.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所在系(部),如教材被外系使用,同时呈送使用系(部)签署意见;
3.各系(部)审核通过后,于6月31日前将申报表及样书送教务处教学科(五山校区行政楼407),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至chenxiaoli@gtcfla.net。
四、其他要求
学校今后不再进行新的教材立项申报工作,此次为最后一次统一验收。2009年—2011年立项的教材务必参加此次验收,2013年立项的教材如不能参加此次验收,请在6月31日前提出申请并明确完成时间。不能按计划完成需撤项的,请直接发邮件至chenxiaoli@gtcfla.net。
广东省外语艺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