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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致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
2022-03-03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个人所得税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2年3月1日将迎来第三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给扣缴单位和纳税人更好的办税体验,避免出现人群聚集、系统拥堵等情况,我们将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分批分期错峰办理年度汇算。考虑到您单位实际情况,我们拟安排您单位职工在41日至4月30日这一专属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如根据疫情防控等情况需要调整,我们将提前另行通知)。如果您单位因在此期间办理有所不便而需要调整时间,请及时联系我们。

为使您单位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办理年度汇算,便于大家有更优的办税体验,请您向单位每一名员工转达以下事项:

一是请尽量在上述约定的时间段办理,在此期间,我们将优先处理您单位员工的年度汇算退税申请;如确实需要在3月1日到3月15日期间办理,请于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3月16日后无需预约便可办理。

二是提醒员工,尽量选择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等网络途径“非接触式”便捷办理年度汇算。

三是提醒员工需要为本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否则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是如上述时间不方便,也可在2022年6月30日年度汇算期结束前办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主管税务机关电话(020-87586011)或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耐心细致为您解答。

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及天河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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