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为保证2022年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三年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2018级、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复学及退役入学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2022年秋季学期被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困难认定的广东省内的划线。
二、资助标准和名额安排
(一)资助标准
1.国家资助资金。为实现精准资助,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资助标准为:在困难认定结果有效期内特殊困难等级每生每学期2242元,困难等级每生每学期2141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学期2069元。10月19日下午14点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困难认定的广东省内的划线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资助资金。
2.学校资助资金。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助学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粤外艺职院学〔2022〕280号)10月19日下午14点后,申请复议或新增并认定一般困难等级以上的学生均按校级助学金资助标准发放资金。
(二)资助名额
结合我校今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下达情况和困难认定情况,资助名额拟分配如下:
1.特别困难的1314名学生,获一档国家助学金,本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2242元;
2.困难等级的245名学生,获二档国家助学金,本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2141元;
3.一般困难的1003名学生,获三档国家助学金,本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2069元。
三、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点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excel电子版)(附件3)和学校资助名单-导入模板(附件4)。模板中的资助标准填一学期的资助标准。
(二)各二级学院根据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认定信息名单(附件5)、《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全日制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示国家助学金名单及校级助学金名单。
(三)名单确定后在评选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二级学院、教学点公示期为10月20日至10月24日(三个工作日)。
(四)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确定国家、校级助学金初审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教育厅备案。
(五)报送材料:
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2.校级助学金-导入模板。
请各单位在10月24日1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zz@gtcfla.net。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二)评选名单必须坚持实行公示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三)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助学金申请表需各单位归档并保存十年备查。
未尽事宜,请及时沟通。联系人:邓宇璇,联系电话:020-38458372。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校级助学金申请表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表格中发放日期栏目填写当天填表时间即可)
4.学校资助名单-导入模板
5.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认定信息名单(涉及学生隐私信息请单独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