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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资深学生工作专家冼德庆为我院学工队伍开设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11-10-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生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学生工作面临的一些涉及法律的难题日渐凸显。因此,学生工作只有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增强法治观念,实行法治化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使学生工作的各个环节走上法治化的轨道,这样学生工作才能真正起到管理和育人双丰收的理想效果。对此,吴建琪副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我院的学生工作者一定要熟悉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开展工作“合理”、“合法”。

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以及运用法律法规处理工作难题的技巧,10月25日下午,华南师范大学原学生工作部部长、现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冼德庆应我院邀请,在五山校区203会议室为我院学生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讲座由学生处处长张镜怀主持,全体辅导员及学生处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讲座。

在讲座中,冼书记结合其多年来从事学生工作的丰富经验,主要从概念、内容和要求、贯彻落实的方法三方面介绍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

“作为学生工作者,该如何贯彻和坚持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呢?”对此,冼书记认为学生工作者首先要更新和转变六个观念:1.在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上,应当由以师为本向以生为本转变;2.在对学校与学生关系的认识上,应由单一的学缘关系向既有学缘关系同时又有法律关系、消费服务关系等多重关系转变;3.在管理学生的依据上,应由依据校规为主向依据法律规范为主转变;4.在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上,应当由重视对学生义务履行的监督,向重视对学生权益的保障转变;5.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应当由重实体、轻程序向实体、程序并重转变;6.在对辅导员与学生关系的认识上,应由传统的师徒关系向新型的、民主和谐型的师生关系转变。把握好这个前提后,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贯彻落实上述三个基本原则: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2.牢固树立法治理念;3.注意培养法律思维;4.坚持正确行驶权力。结合丰富的案例,冼书记主要对学生工作者如何正确行驶权力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讲解。

讲座既有全面的理论的探索,引发学生工作人员的思考,更有对学生工作实际的具体的指导作用。讲座结束之际,参会同志就平时遇到的学生工作法治方面的困惑虚心请教了冼书记。同志们表示,听完讲座后,对学生工作法治化这个概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如何充分利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更有效地开展学生工作的技巧,亦有了一定的把握,对将后学生工作的开展大有裨益。

(学生处:李躜雯/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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