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学前教育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专业建设 | 教学科研 | 党建之窗 | 学工在线 | 招生就业 | 资料下载 
首页

提示: 网站导航组件在当前页面和配置下,没有获得可显示的导航项。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8-31 10:33  


各二级学院、教学点: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专生,含二年制、三年制全体在校生,五年制2018级、2019级在校生(五年制前三年教育阶段属于中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另行通知)。

上一学期参与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本学期仍需要重新参与认定。

    二、时间安排

    (一)老生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5日前

    2.二级单位审核与上报:9月10日前

    3.学生工作部复核与数据录入:9月15日前

    4.困难认定:以教育厅时间安排为准

    5.结果公示:“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

    (二)新生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8日前

    2.二级单位审核与上报:9月24日前

    3.学生工作部复核与数据录入:9月28日前

    4.困难认定:以教育厅时间安排为准

    5.结果公示:“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

    三、工作原则

    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

    四、工作流程

    1.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开学初进行。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向学生(或监护人)发放《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模板)(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向学生(或监护人)做好《申请表》中的指标解释(参阅附件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指导详解版))。

    2.学生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1,必须手写签名),老生9月5日前,新生9月18日前将《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或扫描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点,提出认定申请。

    3.材料审核。各二级学院、教学点应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要与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逐项审核,既不能遗漏,也不能随意放宽标准,相关纸质材料各单位保留备查,同时严格根据审核结果填写《家庭经济采集-导入模板》(附件3)。9月10日前将校验通过的老生《家庭经济采集-导入模板》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9月24日前将校验通过的新生《家庭经济采集-导入模板》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材料审核依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指导详解版)(附件2)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附件4),没有明确具体证件的,按照“信任优先”的原则,以学生在《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为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填写注意事项:(1)采集表打开方式务必用Microsoft Excel,文件打开后点击启用编辑(2)数据录入过程中勿对模板进行任何格式的修改,请严格按照采集表中第8行的填写要求进行填写,除:姓名、身份证号、赡养人口数、家庭成员失业人数、劳动力人口、家庭人口、家庭欠债金额、欠债原因、家庭人均年收入、自然灾害具体情况描述、突发意外事件具体情况描述等11个字段需要根据《申请表》中的信息填写外,其他字段只能通过下拉项选择。(3)数据录入后请点击表格左上角“开始检查”,校验通过后方可上交。如校验不通过,可在“错误信息”表格中查看不通过原因,根据原因进行修改直至校验通过。学校届时将通过抽查形式,核实学生填写情况、二级学院(教学点)审核情况。在抽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填报虚假情况,培养单位错报、漏报情况学校可以保留追究责任及其他处理等权利。

    4.困难认定。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复核所有提出困难认定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后,将全校《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导入“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由省教育厅统一开放系统进行困难认定。

    5.结果公示。“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显示困难认定结果后,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困难等级认定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教学点,由各单位将困难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材料不得涉及学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个人隐私信息。

    困难认定结果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广东省户籍大学新生专项资助等各级各类资助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环节完成时间只能提前,不能延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专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推进精准资助。

    联系人:张永兴、邓宇璇,电话:020-38458372,电子邮箱:xszz@gtcfla.net

    附件见校园网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2年8月30日

关闭窗口
< --底部链接列表-->


Copyright © 1998-2019  . Cn All Rights Reserved
By广外艺云网融合工作室 邮政编码:510000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