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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0-09-07 14:42  


粤外艺学生处〔2020〕14号

关于做好我校“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校区: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顺利就业,根据我校《关于加强“双困”毕业生帮扶的意见》和《“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应届毕业生。已申请过2020年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不能再申请此项补贴。

二、发放原则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

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有强烈的求职意愿,平时积极投递应聘简历,主动求职或顶岗实习等。

四、补贴标准

按10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发放至与学生一卡通绑定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

五、补贴名额和申报程序

1、基础教育学院(五山)2名、基础教育学院(燕岭)6名;应用外语学院6名; 音乐舞蹈学院2名;艺术设计学院5名;学前教育学院(含试点学院)6名;信息学院6名;公共管理学院3名;国际经贸学院4名。共40名,每人补助1000元。

2、各二级学院严格参照《“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办法》的要求,按照学生申报情况组织评审,按以下顺序等额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1)零就业家庭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量化分数高低、兼顾公平原则等额确定;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量化分数高低、兼顾公平原则等额确定;

(4)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按量化分数高低、兼顾公平原则等额确定。

3、学生须递交《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学生家庭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名确认(可用拍照、传真、邮件等方式灵活处理确认)。此部分材料暂由二级学院或校区保管。

4、请于5月11日前将《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已经相关证明材料,发送到各辅导员处。

学生处

2020年5月7日

附件1: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2:双困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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