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外艺学生处〔2020〕11号
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结合疫情和我校实际工作情况,为保证2019—2020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推进,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陈楚瑞
委员:饶少群、王迪、付宏东、黄艳、罗光晔、杨永华、林裕旭、曾林、孙志豪、马韵、张举正、蒋清凤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委托全程负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三年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五年制四、五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2019-2020学年被广东省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困难认定的广东省内的划线。
三、评选名额和资助标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9〕48号)中:我省高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困难程度分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等级。为实现精准资助,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我省高校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分档资助,标准为:特殊困难等级每生每年4000元,比较困难等级每生每年3300元,一般困难等级每生每年2300元。
国家助学金分两学期审核和发放,本学期发放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即:特殊困难等级2000元,比较困难等级1650元,一般困难等级1150元。
结合我校今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情况,资助名额分配如下:特别困难的学生,获国家助学金资助2000元,困难的学生,获国家助学金资助1650元。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截至目前,所有系统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的学生都在名额范围内,即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1150元。
上学期学生困难等级的分数情况见附件2。本学期学生困难等级的分数情况见附件3。本学期未重新提交贫困生认定申请的同学继续使用上学期认定分数和等级;如重新提交或本年度首次提交,以本次提交申请后获得系统认定分数和等级为准。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材料
1.按照《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excel电子版)及助学金发放表格。上学期已申请的同学如无变化本次无需填写。
2.2019-2020学年困难认定已划线,各二级学院已公示。各二级学院结合《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国家助学金名单。
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含通报批评)的学生且尚未解除者,不具备申请资格。(包括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
3.严厉禁止以演讲、答辩、投票等形式确定国家助学金名单。
4.本次助学金增补名单确定后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二级学院公示期为4月28日至4月30日(三个工作日),5月6日上午下班前将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发送至guoaili@gtcfla.net。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确定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报教育厅备案。
6.报送材料:
①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按模板格式录入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只需要报本次增补学生数据)。(5月6日上午下班前)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aili@gtcfla.net。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条件认真组织评选。
2.评选名单必须坚持实行公示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未尽事宜,请及时沟通。联系人:郭爱丽,联系电话:38457383。
附件:
1. 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表格中发放日期栏目填写当天填表时间即可)
2.2019-2020第一学期系统认定的学生困难等级分数
3.2019-2020第二学期系统认定的增补学生困难等级分数
4.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学生处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