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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为了满足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的需要,我院将在2010年暑期举办《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需要申报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社会人员凭有效的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原件报名。
    2、应届毕业生凭本人相应大专以上的毕业证(含大专)或有效的学生证原件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除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外,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开始报名。
    2、报名、缴费地点: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燕岭校区办公楼T305房办理报名缴费手续。
   3、报名程序:领报名号---验证---交报名材料---交费---领教材。
   4、报名要求:验证时请交小一寸近期相片二张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A4纸复印件各1份。
   5、联系电话:37093953,37086487,37094297 。
   6、报名者可乘公交车或地铁到天河客运站后往西走第二路口(约200米)右转可到我院燕岭校区。

三、收费标准:
   1、两科培训费192元,教材资料费63元,合计255元。
   2、教育学单科: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29元,合计125元。
   3、心理学单科:培训费96元,教材资料费34元,合计130元。
 
四、培训
   1、暑期培训班:2010年7月15-20日上午8:30--11:55;下午:1:40-5:00上课,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培训考试,培训时数共64学时。
   2、开班人数:150人。
   3 、培训期间每门课程缺课超过总课时1/3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
   4、培训学员的名单及上课、考试的具体安排详情将公布在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网(http://www.gtcfla.net重要通知和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一栏).   届时请各位学员上网查询。   

五、培训证书
   1、考试成绩公布20个工作日后,学员凭身份证和学员证领取培训合格证书。 
   2、考试不及格者重新报读。
   3、本培训合格证书在广州市管辖的各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内有效,其他地方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
                                     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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