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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直接关系到学院的安全和稳定,关系到全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职能部门和各系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有效地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现将我院201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建琪
  副组长:郑永江
  组  员:
     苏营周  叶康荣  罗胜忠  谭伟民  梁祖菲  戴美华
     林裕旭  凌征强 曾祥翼  张双靠  张镜怀  韦筱青
     孙克建  崔小玲  邓文新  胡晶君 
  秘  书:张举正

  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按《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进行。

  三、2010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负责单位

3月12日—4月30日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认定

学生处、各系

4月1日—6月10日

制定并上报就业方案(专升本毕业生自行通过大学生就业在线上报)

学生处、各系

4月-6月

“毕业生应征入伍”宣传、预征工作

学生处、各系

4月10日—6月10日

上报毕业生统计数据(每月双报)

学生处、各系

4月20日—月30日

“三支一扶”宣传、招募工作

学生处、各系

5月12日—6月6日

统计考取专升本毕业生情况

各系、教务处、学生处

5月30日—6月15日

毕业生欠费清缴

各系、学生处、财务处

6月1日—6月30日

毕业生思想动态情况周报(每周周五上午上报)

各系、学生处

6月9日—20日

1.毕业生各班召开茶话会、座谈会
2.进行毕业生待业登记(主要指对就业确实有困难的毕业生进行登记)
3.办理户口关系在学校的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

各系、后勤处

6月10日前

评选优秀毕业生

各系、教务处、学生处

6月10日前

1.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及还贷相关工作
2.认真做好毕业生个人总结、系鉴定,填好毕业生登记表(6月10日前整理好登记表到学生处盖章)

学生处、各系

6月10日前

办理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及上报手续、户籍迁移登记手续

各系、学生处、后勤处

6月10日前

1.对未就业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并制定指导措施
2.召开毕业生离校协调会

学生处、各系、相关部门

6月上旬

召开贷款毕业生会议

学生处、各系

6月上旬

1.财务处清理未缴清欠费名单报教务处、各系;
2.学生处将贷款毕业生名单报教务处、各系;
3.教务处核算毕业生资料费,超学分补交费,将退、补费名单及金额报财务处,财务处退、补费;
4.毕业生水电费清缴

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服务集团

6月18日前

1.毕业生资格审核
2.超学分补交费计算与核对

教务处

6月20日—24日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学生处、各系

6月21日—6月30日

补报毕业生就业方案

学生处、各系

6月21日-22日

各系到教务处领毕业证书

教务处、各系

6月23日上午

各系到就业办领取《就业报到证》

学生处、各系

6月24日

分校区集中办公,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团委、基础部、图书馆、后勤集团、各系

6月25日

毕业典礼

两办、教务处、学生处、宣传部、后勤集团、各系

6月25日

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有关证件,毕业生领证后三天内全部离校

学生处、教务处、后勤处、各系

6月25日—7月1日

对毕业生离校情况进行检查

学生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各系

7月1日一8月28日

毕业生就业情况追踪、核查

学生处、各系

7月1日起 (一年内)

办理少数毕业生调整改派手续

学生处

7月2日—7月13日

整理毕业生材料,归档,寄档,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工作

学生处、各系

7月10日前

各系到就业办领取补报就业方案部分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

学生处、各系

  注:以上安排如有变动,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院长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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