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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结合学院“五一”招生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五一”放假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日,共5天,4月30日(星期六)和5月8日(星期天)正常上班、上课。

二、5月1日至5日相关教职工参与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具体要求由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另行通知,请相关部门及人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五一”放假期间有关要求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文明”的假期,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院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后勤处保卫科和医务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各中心、车队,以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在“五一”放假期间要安排人员值班,确保联络渠道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立即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以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凡不能离岗的部门单位应认真安排好工作,保证假期工作正常运转。

(二)各系在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期间注意各项安全。同时,要求学生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三)治安、保卫和保密工作
为确保“五一”放假期间学生与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假前保卫科要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一次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治安保卫措施,严格保卫制度,确保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假期内,各部门单位都要重视安全保密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后勤服务集团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防止水、电、气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医务室、饮食服务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请各部门单位将“五一”期间值班安排表于4月22日前报送院长办公室。

(六)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学院在院长办公室设总值班室,由办公室人员值班,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值班电话:38457353。值班工作总负责人: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叶康荣(联系电话:13380025608)。
学院24小时值班电话:五山校区:38457910
                    燕岭校区:37083901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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