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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通知》(粤教工[2011]29号)的精神,省教科文卫工会决定今年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争当师德标兵”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经研究,学院工会决定选送1-2名推荐人选,参加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组织的2011年“广东省教育系统职业建设道德标兵”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应注重从中青年教师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三)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四)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保证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热情服务学生,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本次评选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推荐人选由各教学单位产生。每个教学单位评选1名推荐人选候选人。

(二)教学单位推荐办法:由教研室提名,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三)学院工会推荐办法:将各单位的推荐人选候选人报请学院党委讨论、审议,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评选产生1-2名推荐人选。

四、几点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全省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的推荐评选工作,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争当师德标兵”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气。

(二)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人选,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三)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6日前,把推荐人选材料报学院工会

附件:广东省教育系统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推荐人选推荐表

学院工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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