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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外艺职院党〔2010〕52号)精神,我院各部门、单位积极响应党委号召,于2011年2月至2011年6月分别举行了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合唱比赛、书画摄影比赛等活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经学院党委会议讨论,确定了拟表彰“优秀组织奖”单位2个。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的单位公示如下:

1.音乐系党总支(承办了以音乐系师生为主,院领导和相关干部、教工参与组成的学院合唱队排练工作,并在广东省“南粤校园党旗红”大合唱比赛中获得第一名);

2.党委学生工作部(承办了学院“南粤校园党旗红”系列活动之“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主题演讲赛和学院“唱支山歌给党听”主题合唱赛)。

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委组织宣传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6月17日至6月21日止,共5天。

受理部门:党委组织宣传部(五山校区办公楼607室)

联系电话:38459366(含传真)

E-mail: zxb@gtcfla.net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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