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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16:05    点击数:[]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穗府函〔2018〕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市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部署,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强化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功能,促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联动发展,打造科技之城、创新之城、机遇之城,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提出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争当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排头兵,紧紧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通过科技创新实现发展动能转换,高水平建成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全球创新资源聚集配置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主引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领型全球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紧扣世界前沿、国家战略和广州需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有效结合,统筹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现“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

——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推进政府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创新制度安排,使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制度创新相互协调、持续发力,充分尊重创新创造价值,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全面创新与重点突破紧密结合。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对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设计,坚持需求导向、重点突破、带动全局,瞄准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技术和产业,谋划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争取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有机统一。加强核心关键技术自主创新,提升源头技术供给能力,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构建开放式创新生态环境,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协同,打造全球创新资源配置枢纽,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有序流动、综合集成和高效利用。

(三)行动目标。

强化广州国家创新中心城市优势,通过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富有广州特色的创新生态系统,力争在2020年初步建成、2025年基本建成、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2020年末,在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基础上初步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形成开放、宽松、自由的创新生态,科技创新重要指标在“十二五”末基础上翻一番,在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时,成为重要“创新极”。

创新型经济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科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更加强劲,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型经济形态基本呈现,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量突破1.5万亿元,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与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时尚创意等5个超两千亿级产业集群。

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的结合日趋紧密,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的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的作用突出,整个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趋势明显。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3.0%,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4%,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件以上。

创业创新人才更加集聚。努力建设高端人才汇聚城市、科技创业领军城市、人才改革先行城市。全市市属院士(含双聘)达到35人、专家突破300人、留学归国人员达到8.7万人。

创新中心门户地位日益显著。全市创新创业生态继续优化,成为国内外科技成果发布和交易的重要平台、技术汇聚集成与输出的重要门户、创投风投资本的汇聚基地。科技服务业实现收入1200亿元,输出技术交易合同成交金额突破500亿元。

2025年,基本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形成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较强、高端高质高新产业体系完备、高精尖企业汇聚、风投创投活跃、孵化育成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顺畅、高端人才集聚,在科技创新领域代表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引擎”。

2035年,全面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在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时,成为比肩全球创新城市的“领头羊”。

(四)推进机制。

创新布局“三区叠加”。充分发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空间布局交叠、创新资源交汇、政策措施互补的优势,形成创新、开放、改革的系统叠加效应,打造联动发展的创新格局。

创新路径“三层融合”。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紧扣“知识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的“三螺旋结构”路线图,在引技、引智、引资上下功夫,强化创新源头技术供给,推动新技术、新成果产业化,利用多元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撑创新主体做大做强。

创新协同“三级联动”。面向全球积极引进跨国研发中心和研发总部落户广州,形成科技创新“国际队”,依托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大院大所为主体建设科技创新“国家队”,支持企业研发中心和多主体、多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壮大成为科技创新的“广州队”,共同抢占全球科技产业高地,实现由跟跑并跑向并跑领跑转变。

创新产业 “七路并进”。着眼未来发展,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作为重中之重筹划布局,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

二、重大行动

(一)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建行动。

1.工作目标。

集中力量把体现国家战略的大科学装置、大科学研究中心、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各方面创新资源聚集到广州,争取建设能够代表国家水平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国家实验室,加快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争取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一批并跑、领跑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到2020年末,力争筹建国家实验室1家、建成广东省实验室3家;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1家,建设诺奖创新中心10家,世界一流大学2所。

2018—2020年分年度目标:

2018年,建成广东省实验室1家,建设诺奖创新中心6家。

2019年,力争建成2家广东省实验室,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0家,建设诺奖创新中心8家。

2020年,力争筹建1家国家实验室,建成3家广东省实验室,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21家,建设诺奖创新中心10家,建成世界一流大学2所。

2.主要任务。

科学谋划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空间布局。打造大科学设施相对集中、科研环境自由开放、运行机制灵活有效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在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创新城打造生物科学中心,在南沙新区打造海洋科学中心,建设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成果转化的研发和转化平台,实施一批能填补国内空白、解决制约发展瓶颈问题的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营造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的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建设国际一流重大科学装置和科技基础设施。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世界科技前沿和区域发展需求,采取央地共建等模式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力度,在广州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南沙新区等重点区域,聚焦信息、生命、海洋等重点领域,推动形成空间分布上集聚、研究方向上关联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推广应用,集中规划布局建设人类细胞谱系研究大科学设施、生物医学样本库、海洋综合科考船、海底科学观测网南海子网、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冷泉生态系统观测与模拟装置、减震控制与结构安全设施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

建设国际一流高校和科研机构。支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高校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加快广州科技教育城、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建设,发挥香港基础研究和国际化环境优势,大力推动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分校建设。汇聚培育全球顶尖科研机构和一流研究团队,加强与全球顶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究院,吸引海内外顶尖实验室、研究所、高校、跨国公司来穗设立全球领先的科学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大力支持诺奖科学家或团队以多种形式在穗组建诺奖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代建局)

建设国际一流开放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中新广州知识城、科学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广州国际创新城、南沙粤港澳深度合作创新发展示范区、庆盛科技创新创业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推动再生医学与健康实验室、南方海洋实验室、环境研究院、化学地球动力学联合实验室、国家人体组织器官及移植大数据中心、国际中医药转化研究中心、种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前沿和交叉创新平台建设。引进香港科技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中心在南沙落户,支持新加坡国际制造创新中心、粤港澳转化医学联合研究平台、华南针灸粤港联合实验室、穗港高校协同创新研究机制(联盟)等联合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管委会)

建设国际一流科技服务中心。重点推进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广州中国科学院工业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珠三角研究院、浙江大学华南工业技术研究院、香港科技大学霍英东研究院、华南生物医学研究院、广州智能工程研究院等综合性科技支撑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国家工业机器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广州)、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国家非金属承压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国家石墨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国家烃基清洁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二)科技产业创新主体培育行动。

1.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高新技术企业“牛鼻子”不放松,培育扶持企业创新主体快速做大做优做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大幅提升。至2020年末,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万家,科技创新企业超过20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50%。

2018—2020年分年度目标: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万家,科技创新企业超过18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0%。

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1万家,科技创新企业超过19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45%。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万家,科技创新企业超过20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比例达50%。

2.主要任务。

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提升行动。围绕IAB(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NEM(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和未来产业,以每个细分行业的国际前10强企业为目标,引进一批集聚国际高端要素、高技术含量的跨国公司,到广州建设(华南)总部或者研发中心,为广州市培育创新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

企业上市挂牌行动。实施《广州市拟上市挂牌企业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加大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力度,强化辅导、培育以及协调具体事项,为企业上市提供绿色通道,推动一批实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责任单位:市金融局、科技创新委)

独角兽企业发现培育行动。推进落实《广州市重点服务创新标杆百家企业实施办法》,每年遴选100家创新标杆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形成企业创新发展可参考、可复制的标杆模式。推进落实《广州市分层分类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做强做优做大行动方案》,支持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规模与品牌位居世界前列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形成中小企业铺天盖地、高科技企业上天入地、龙头企业顶天立地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

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在继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坚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扩张与质量提升并举、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与壮大企业规模并重,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从知识产权创造、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技术改造、国有企业转型升级、高企从业人员积分制服务和申请公租房政策、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等多个方面对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供支持。着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现“双提升”,即推动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升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委、住房城乡建设委、金融局、知识产权局、税务局,各区政府)

中小创新企业成长行动。着重从创新能力、行业地位、盈利水平、发展潜力、产值规模等方面,深入发掘出一批优质高精尖企业,并作为重点联系服务对象,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开展精准扶持。实施“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建立健全面向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市场化投融资渠道,着力培育量大面广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涌现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隐形冠军”和若干具有全球性或区域性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

(三)创新产业新支柱构筑行动。

1.工作目标。

推进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加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到2020年末,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4000亿元,占GDP比重超过15%。推进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000家,国家和省认定“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250家。

2018—2020年分年度目标:

2018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2900亿元,推进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000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150家。

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3400亿元,推进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000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200家。

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4000亿元,推进实施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3000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达250家。

2.主要任务。

开辟“新动能”。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重中之重,打造产业发展新支柱。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实施IAB、NEM产业行动计划,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落地一批重大项目,推动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调整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实施未来产业行动计划,开展未来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布局中长期未来产业发展规划,争取实现“换道超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

提升“旧动能”。加快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强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以智能制造为核心,推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推动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再创新,鼓励企业创新生产经营方式,探索体验式、定制式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互联网工厂、众包设计等,推动生产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促进产品迭代更替,服务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培育“新业态”。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建设,大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形成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鼓励运用新技术、新设计、新工艺,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壮大发展飞机维修、航空金融、航运服务等产业,助力广州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国际航运枢纽。(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促进军民融合。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电科电子信息产业园,组建军民融合创新研究院、国防科技创新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和国防科技工业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中心,推动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地面信息港、太赫兹安检安防产业化、电波观测与应用服务中心建设,加速军民两用技术互融互通和成果转化运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综合性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共建共享行动。

1.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广州高校、大院大所集中优势,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争取创建综合性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大幅提升技术创新输出能力。到2020年末,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68家,国家级孵化器41家。

2018—2020年分年度目标:

2018年,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58家、国家级孵化器达31家。

2019年,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5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63家、国家级孵化器达36家。

2020年,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0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68家、国家级孵化器达41家。

2.主要任务。

建设多区联动创新平台。优化创新产业空间布局,重点打造珠江两岸创新带和广州科技创新走廊,以“一区多园”模式统筹全市各类科技园区,形成“多点支撑”“多区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在广州国家高新区一区五园(广州科学城、天河科技园、黄花岗科技园、广州民营科技园、南沙资讯园)基础上,积极争取将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创新城、南沙明珠科技城、大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纳入国家高新区范围。加强中新广州知识城和南沙新区、南沙自贸区建设,使其成为广州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点区域。加快天河区“互联网+”小镇、增城区富士康科技小镇、海珠区琶洲互联网科技小镇、番禺思科汽车产业园科技小镇、南沙人工智能科技小镇等产城融合的科技小镇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支撑平台。聚焦IAB、NEM、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新一代通信与网络创新研究院、量子通信产业创新基地、南沙亚信人工智能研究院、南沙国际人工智能产业研究院、科大讯飞人工智能大厦、粤港干细胞及再生医学研究中心、华南理工大学分子聚集发光基础科学中心、金发先进材料研究院、广东合一新材料研究院、中科院南海生态环境工程研究院、中科院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海洋科学领域省实验室等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产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支撑平台。积极推动龙头骨干企业自主设立产业创新研究院,支持企业在境外收购、并购高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建立海外研发基地,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建设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积极推进建设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家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再生医学产业创新中心、体外诊断产业创新中心、智能金融产业创新中心、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装备产业创新中心、面向云计算与大数据安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中心。加快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建设,争取在OLED(有机发光二极管)、新材料、绿色制造等领域创建国家级产业创新平台、在重点发展领域创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

提升孵化育成加速发展平台。完善覆盖科技创新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育成体系,推动孵化育成载体质量提升。在IAB、NEM领域打造若干国际化、高品质孵化器,加快广州国际生物岛、达安创谷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冠昊生命健康科技园、华南新材料创新园、广东拓思软件科学园等龙头专业孵化器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构建开放共建、资源共享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省市区联动加快推进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在南沙建成运行,搭建面向华南辐射全球的技术转移综合高端服务平台。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在天河区打造广州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科研成果结构优化、增量扩大,提高科技成果确权和转化效率。加快推进在广州大学城建设广州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整合政府、高校院所、市场机构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综合体。每年重点扶持2—3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给予启动经费和3年基本运行经费,支持其建成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开展在穗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成果结构优化和落地实施。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推进高价值专利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知识产权局,天河区、南沙区政府)

(五)开放创新新格局拓展行动。

1.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优势,推进“一带一路”创新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协同打造湾区科技产业创新生态体系和全球化创新利益共同体。到2020年末,国际知名合作伙伴20家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5家以上,海外研发中心6家。

2018—2020年分年度目标:

2018年,国际知名合作伙伴5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5家,海外研发中心1家。

2019年,国际知名合作伙伴10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0家,海外研发中心3家。

2020年,国际知名合作伙伴20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55家以上,海外研发中心6家。

2.主要任务。

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研发跨区域合作、科技创新资源开放共享、资金人才跨区域流动、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等组织方式,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优化组合。建立“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各段协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和产业功能布局的衔接机制,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广州“核心创新平台”和“重要创新节点”,实现广州科技创新走廊与“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国土规划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充分利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历史机遇,依托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等载体,深入推进穗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穗港澳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共建国际化创新平台、联合实验室和研究中心。积极引进港澳地区优质科技中介服务和管理人才,带动科技服务业升级发展。打造港澳技术成果产业化聚集区、高端产业对接核心区,推动粤港澳合作和湾区经济发展,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共赢发展。积极参与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大赛、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创交广东等创新创业活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商务委)

促进“一带一路”联合创新。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推动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中以生物产业基地等创新平台的建设发展,引进沿线国家科技项目,促进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

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主动加强与全球创新网络有效对接,更好集聚全球创新能量,在发挥广州驻硅谷、波士顿、特拉维夫科技创新合作办事处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在全球创新指数前20名的部分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创新办事处,对接当地创新资源,吸引当地科技成果在广州转化产业化,充当广州企业进入当地市场的桥梁。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交往之都,立足技术、人才、产业、创新等主题,举行不同层次、类别的科技会展活动,打造常态化的全球科技活动交流中心、展示中心、交易中心,增强广州创新创业的显示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不断转变科技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思路转变,将工作重心转向抓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布局、监管和统筹,发挥市场导向作用,探索建立既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又适合市场规律的科技管理制度。探索科技经费管理改革,解决简单套用行政预算和财务管理方法管理科技资源的问题,探索试点科技经费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市财政科技经费跨境进入港澳地区合作研发,推行科技创新券跨地区使用试点,支持广州地区科技中小企业与港澳大学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鼓励港澳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牵头或参与申报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并获得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对于以市政府名义合作共建的研发机构,研究出台以章程监管为核心的管理规定,从明确机构性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监管模式等方面激发科研主体活力。深入推进科技创新领域简政放权改革,在项目管理、经费使用方面赋予创新主体更大的自主权,减少条条框框对科研人员的束缚;推开“以赛代评”“以投代评”的项目形成机制试点,充分释放创新活力和动力。推进穗港澳法律规则对接,参照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的规定以及国际通行的惯例,统一行业标准和认证标准,在经贸保护、金融合作、专业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和港澳法律体系全面对接,求同存异,尽可能形成统一适用的法律规则,促进各类创新要素无障碍跨区域自由流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编办、国资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

2.优化完善创新政策体系。

加快修订《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及时将新的形势要求和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提升到更高层面。制定出台《广州市鼓励创业投资促进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突破性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向我市创新创业领域集聚。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在科研立项、成果处置等方面,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自主权,促进技术知识从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调动科研人员面向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实施成果转化的积极性。结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对已出台的政策进行优化、完善,消除不协调不配套不落地等问题,实现创新链与政策链的无缝对接。尊重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高风险性、探索性,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评价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强化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竞争政策的外部协同,达到政策效力最优。(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办)

3.协同推进“三区联动”发展。

把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核心区对接起来,促进开放政策与科技创新主体的需求紧密结合,利用便利化的投资贸易规则体系推进创新转型,形成投资贸易便利与科技创新功能的深度叠加和有机融合。发挥自创区的创新带动作用,打造技术创新策源地和重点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自贸区的开放政策,吸引金融、信息、人才、研发等创新要素流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突破性政策先行先试,打造三区协同的创新政策高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南沙自贸区管委会)

(二)人才保障。

4.重点人才靶向引进。

落实市“1+4”人才政策和人才绿卡,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以全球创新指数前20名国家(地区)、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实验室、全球500强企业的优秀人才和IAB、NEM的各细分行业世界排名前50位的专家学者为目标,着力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重点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重点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潜力的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创新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优化国际人才工作环境。

简化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证件、人才签证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办理程序。对长期在穗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优先办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下放各区实施,增设服务窗口。允许符合条件的优秀外籍高校硕士毕业生在华工作。实行科研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赴港澳可按需申办多次签注政策。港澳地区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向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广州)园区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新区片区管理机构申请在“双自”区域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公安局,市委组织部)

6.完善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体系。

对创新领军人才、产业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给予资助和奖励;对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给予补贴,对优秀服务机构给予奖励;完善居住证积分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经营业绩显著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优异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办理积分引进人才入户。(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三)资金保障。

7.优化资源配置模式。

完善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资源配置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创新资源的多元配置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持续稳定支持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构建多元化联合资助体系,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大普惠性创新激励力度,推动以直接资助、竞争性支持为主转变为后补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等多种支持方式并重,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和产品集中,推动企业优胜劣汰,缓解科技企业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投入的问题,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财政局)

8.加快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

推动财政投入50亿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加快运作,加快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加大金融产品有效供给,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逐步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增加合作银行数量、创新科技信贷产品,推进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优质新三板科技企业融资发展、做大规模,促进更多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形成资本市场的广州科技板块。(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局、财政局)

(四)用地保障。

9.优先规划创新发展用地。

优先配置土地增量指标保障科技创新园区、转型升级基地和高新科技企业用地。推行差别化供地机制,采取招拍挂、协议出让、划拨等方式优先保障科研用地类项目供地。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解决科技型企业用地需求,探索建立允许科技型园区根据发展实际调整容积率的机制。创新利用“三旧”改造建设科技项目,将“工改工”作为“三旧”改造主方向,采取财政补助、租金补贴、厂房统租、税收分成等措施,鼓励和引导旧厂房改造引进科技创新企业和项目。探索集体土地流转补充科研用地需求,为科技创新企业增资扩产及时提供用地补充。(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委、城市更新局)

(五)文化保障。

10.培育创新文化基因。

实施提升公民科学素养行动计划,加强科学普及,办好一批有影响力的科普基地、科普品牌活动和广播电视科技类节目。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倡导人人皆可创新、创新惠及人人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浓郁的创新文化氛围,为创新提供肥沃的土壤;弘扬敢为人先、勇于创新的广州精神,大力倡导艰苦奋斗、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企业家精神,为广州科技产业发展注入创新文化基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技创新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召集人的实施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各区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安排。

(二)落实目标任务。

对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年度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将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落实到位。

(三)开展跟踪服务。

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重点创新企业、重大科技和产业创新项目动态跟踪机制,切实协调解决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政府定期组织对各区、各职能部门落实行动计划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完成重点考核指标较好的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年度重点考核指标且排名靠后的区和部门由市政府领导约谈。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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